误饮白酒起纠纷 社会联调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4-03-13 10:59

来源: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误饮白酒起纠纷 社会联调暖民心

2023年6月3日,邹先生与李先生等四人在石首市某餐馆聚餐,其中三人喝了该店提供散装白酒后,出现了不同程度呕吐、意识模糊、视力下降等不适症状,经医院诊断,三名消费者均为甲醛中毒,且以邹先生症状较为严重。邹先生女儿与商家沟通后,商家拒绝承担责任,无奈之下,便向石首市消委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石首市消委迅速向石首市食安办申请成立专班,并展开调查。经核查,邹先生等三名消费者甲醛中毒情况属实,其主因是由该餐馆服务员将散装白酒和酒精混装所导致。石首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组织民事调解,经多次沟通协商,面对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粟田湖餐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邹先生16万元,消费者李先生3.6万元,一次性解决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终结,并承诺不再信访或诉讼。另一名消费者症状较轻,不再追究相关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