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当新车卖 消委帮忙促调解

发布时间:2024-03-13 11:00

来源: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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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当新车卖 消委帮忙促调解 

2022年3月15日,消费者刘女士因工作需要运送苗木,在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福田时代新车,首付2.55万元,分期贷款7万元。2022年10月,消费者刘女士在运输苗木途中,被交警拦下,并以九个月未年审的理由将车辆暂扣。交警告知,该车未年审超期属实。消费者查询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才注意到发票日期是2021年4月26日,不是新车而是过户车。在与商家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便向松滋市消费者委员会寻求帮助。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松滋市消费者委员会立即组织专班到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展调查,通过调查,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福田时代汽车是国五车,带牌销售,包牌包税,售卖给消费者刘女士,经过到荆州车管所进行核对,该车辆信息为二手车辆。经松滋消委调解员多次到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该汽车销售公司终于同意赔偿给消费者3万元,用于弥补车辆未年审期间的务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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