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石首市某日化门店经营未标明生产日期的化妆品案

发布时间:2024-03-13 11:06

来源: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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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石首市某日化门店经营未标明生产日期的化妆品案

案件情况:2023年4月27日,石首市市场监管局对某日化门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中货架上发现没有生产日期的美勒届刷刷气垫口红4盒、SiBi-Ai光感裸肌气垫CC霜3盒,该局对该日化门店予以立案调查。经查,2021年3月,当事人从供货商获赠未标明生产日期的美勒届刷刷气垫口红10盒。后当事人为消费者试用了6盒,剩余4盒摆放在化妆品货架上;2022年2—3月,当事人购进未标明生产日期的SiBi-Ai光感裸肌气垫CC霜4盒,销售单价69元/盒,货值276元,至案发尚未销售。

处理结果: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经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美勒刷刷气垫口红3盒、SiBi-A光感裸肌气垫CC霜3盒;并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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