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张某侵犯“三湖黄桃”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发布时间:2024-03-13 11:07

来源: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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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张某侵犯三湖黄桃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件情况:2023629日,江陵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三湖黄桃协会实名举报张某侵犯“三湖黄桃“注册商标专用权。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对三湖管理区涉案人员家中进行现场检查。经查,2023年2月10日,当事人公安县张某和江陵县三湖管理区农户赵某、汤某、许某约定,以3.16元/个价格销售“三湖黄桃”商标标识的包装箱5000个,并收取三个农户定金共计3000元;2023年6月13日,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当事人擅自到某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订制“三湖黄桃”商标标识的包装箱5089个,价格是2.75元/个,付款13995元。2023年6月29日当天,当事人张某销售该批包装5089个给赵某等三人,并收取尾款13060元。货值总金额16060元,张某获利2065元。

处理结果:鉴于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较小,尚未造成不良社会后果,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共计8065元江陵县市场监管局将线索移送至荆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并联合检查该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组织商标纠纷调解,该彩印公司作出书面道歉,并赔偿13995元给黄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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