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已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月12日在荆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汇总如下:
一、 征求意见情况
公告期共收到有效14份电子邮件。
二、对公众意见回复
1.公众建议希望我市中心城区公有住房征收标准向武汉靠拢,并在细则明确体现。
回复意见:我市中心城区公有住房征收补偿标准已出台相应的文件,按照《关于中心城区国有直管公房征收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荆房规〔2018〕1号)执行。
2.公众建议希望把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定义放宽。
回复意见:《荆州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已对公有住房承租人进行了明确。对未享受房改政策的公有住房居安置补偿 办法在《荆州市城区国有土地上企事业单位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中已经作出明确说明。
感谢广大群众对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所提出的宝贵意见。
202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