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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同镇不同村之间的户口迁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是新江口城镇户口,父母和爱人都是洈水农村户口,但爱人的户口与我父母不同村,现在想把他的户口迁到我父母这边,请问这样可行吗,应该怎样操作,需要哪些材料呢?

来信时间2022年05月13日 16:21 来信人市民

受理回复

您好!现对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户口迁往农村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人员,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在乡村实际居住生活的,经拟迁入地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公民可以申请向农村地区迁移户口: (一)投靠配偶,拟落户地址的房屋为配偶或配偶父母所有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农村户籍父母,拟落户地址的房屋为其父母所有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 (三)因结婚迁出户口后离婚的妇女,且无固定收入、无稳定住所导致生活无着落的人员投靠农村户籍父母,拟落户地址的房屋为父母所有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 (四)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或者就业后因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导致失业的未婚人员,申请将户口迁回入学前原籍农村(户口所在地),拟落户地址的房屋为父母所有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 如您符合以上情形可将户口迁往农村。如不符合,您爱人的户口应将婚迁至您现在户口所在地。

回复部门松滋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2年05月14日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