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树木茂盛影响通风、采光、安全,需要对树木进行砍伐、移植或修剪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未经许可进行砍伐、移植或修剪树木有什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1-12-30 15:35

来源: 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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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区内的树木。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砍伐城市树木的,必须经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经批准砍伐的树木,应当补植砍伐株数3倍的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的,应当由城市绿化专业部门进行。对违反第二十条规定之一的,由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 200 元至 2000元罚款。

小区绿地属于业主共有,由业主共同管理。移植、修剪、砍伐小区树木须业主共同决定。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可申请砍伐树木;因树木茂盛影响通风、采光、安全,可申请移植、修剪树木。可以由业主大会或委托小区物业向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沙市区为城管局、荆州区为住建局、开发区为住建局)申请备案,并请专业绿化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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