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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中小学生转学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2-01-04 09:00

来源: 荆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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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符合转学的条件是什么?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生和家长申请,可以转学。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住所跨省、市、县(市、区)迁移或在本县(市、区)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含临时迁移并办理居住证);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工作变动,学生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3.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居住地跨省、市、县(市、区)迁移的;

4.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流入地就学的。

二问:不同学段转学的要求分别是什么?

1.义务段学生转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保障适龄学生享受公办义务教育。

2.普通高中段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示范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一般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示范高中。

三问:转学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转学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和程序办理:

1.义务教育段学生转学。由转学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具体材料按各县市区要求执行),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办理转学并及时办理学籍平台学籍转入。

2.普通高中段学生转学。由转学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符合条件的学校提出转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学位空余的情况下,经学校核办,予以接收。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经转出学校及双方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注明: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简化办事流程工作规定,义务教育段、普通高中段学生转学均在网上平台进行学籍对接办理,无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办理纸质学籍转入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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