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15:31
来源: 荆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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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和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0248元。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7930元,照料护理标准为2318元。
(2)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1448元。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7930元,照料护理标准为3518元。
(3)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4312元。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7930元,照料护理标准为163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