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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是否继续执行“老人老办法”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2-01-04 09:43

来源: 荆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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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4月28日施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2018年4月28日前已经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属于“老人老办法”适用范围,可以继续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设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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