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30 10:01
来源: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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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后,市生态环境局将通过以下方式加强监管:一是审批部门按季度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及政策符合性进行抽查复核,其中,报告书项目需100%进行复核,报告表复核比例不低于30%。抽查过程中是否进行现场检查,由抽查人员按实际情况决定。二是对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应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