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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施后,对施行前已颁发的房地产证是否还有效,是否需要更换?

发布时间:2021-12-30 15:12

来源: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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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施前,已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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