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标准》(DB42/T 1303—2017)住宅电梯通用要求 :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 10m 时宜设置电梯;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 16m 时必须设置电梯;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部,其中应设置一部担架电梯;设有电梯的住宅至少应设置一部无障碍电梯;建筑高度大于 33m 的住宅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且消防电梯应伸至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担架电梯的轿厢应可水平放置 1800mm×450mm 的削角担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