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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以“六化”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自信

发布时间:2020-01-16 10:22

来源: 荆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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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因对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且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和手段,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方面和热点。

近日,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分别制定了《荆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实施办法》《荆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规定》和《荆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办法》《荆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荆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荆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办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

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机制,开创了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全面化、廉洁性评估标准化、合法性审查严格化、备案审查规范化、实施后评估常态化、审查建议办理人性化“六化”举措,解决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谁的意见、怎么审查、如何评估等众多问题,开启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荆州之治”新模式,提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制度自信,实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管理工作。

下一步市司法局作为一系列制度的起草单位,将会同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优化制度执行流程,并通过集中授课、学习讨论等多种方式,提高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整体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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