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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法院:强势出击 春节前夕抓“老赖”

发布时间:2020-01-23 10:19

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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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将至,年味愈浓,不少在外务工的人也陆续回家准备过年,石首市人民法院新厂人民法庭的干警们毫无懈怠,利用春节返乡这一有利时机,在法警大队的协助下,对2名“老赖”进行司法拘留,2起案件均在当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4年,申请执行人李某受雇于被执行人苏某进行新房涂料、油漆作业,施工期间,因苏某按动卷闸门开关带翻梯架,导致李某受伤住院,但苏某在承担其部分医疗费后拒绝承担其他费用,李某遂将苏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苏某赔偿原告李某损失49190.01元。但苏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你们干什么?放开我!”近日,执行干警按照申请执行人李某提供的线索来到新厂镇某酒店,找到正在参加宴席的被执行人苏某,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一开始,无论法官如何劝说,苏某都不配合还款,直到要被送往拘留所,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急忙联系朋友筹措资金,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给付执行款2万元。

言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诉至石首法院,案件经法院审理,言某需支付原告雷某欠款88000元。自法院作出判决后,言某一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石首法院启动强制执行。在新厂人民法庭、法警大队与申请执行人雷某的通力合作下,成功抓捕被执行人言某,经法官耐心劝导,在押至拘留所期间言某积极筹款,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履行45000元还款义务,余款定于2020年9月30日前付清,遂石首法院依法对其解除拘留措施。(通讯员 郑佳慧  杨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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