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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政策在荆落地

发布时间:2023-03-02 14:35

来源: 荆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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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湖北省内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政策在荆州落地,省内异地常居荆州居民可凭有效证件在荆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不用返回户籍所在地。

“我常居荆州区,能在荆州办理结婚证吗?”“可以办理,除户口簿、身份证外,还需要居住证。”3月1日上午,在荆州区新婚姻登记大厅,有居民专门咨询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政策。

湖北省内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即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和补领离婚证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湖北省内居民选择在省内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且省内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不同市州的,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外,还应当提交省内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邵云娟举例说,男女有一方户籍在湖北省内(非荆州),长期在荆州居住,即可携带有效居住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荆州居住地所在辖区内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相关业务。如居住地在沙市区就到沙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居住地在公安县就到公安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用再返回省内户籍所在地办理。

此外,涉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在“全省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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