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常见问题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3-04-11 09:32

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网

字体大小:

学生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经转出学校及双方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高中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示范高中学生可以转入般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示范高中。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