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湖北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湖北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湖北省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教育厅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