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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21:18
来源: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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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在不影响本岗位职责且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产品研制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科研活动并取得合法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