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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诉求人以租房名义提取公积金,现计划买房,咨询2023年能否再次以购房名义提取公积金。
来信时间2023年11月05日 13:34 来信人市民
诉求人您好,可以再次以购房名义提取公积金,不同名义提取并未限制每12个月提取一次,详情可咨询荆州市公积金中心窗口电话:0716-8255257。
回复部门12345话务员组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05日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