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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诉求人公积金缴存地在荆州区,咨询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来信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3:06 来信人市民

受理回复

诉求人您好,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1、经县区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一年内的《土地使用权证》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或《用地批准书》;2、经县区级以上规划部门核发的一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造工程预算造价表;4、工程进度三分之一以上经实地查勘属实的入户调查表(公积金中心提供);5、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户口本原件)(提取总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回复部门12345话务员组 回复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