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的具体流程?
婚姻登记的办理手续?
婚姻登记所需的材料?
婚姻登记时间是多久?
婚姻登记费用有多少?
婚姻登记有哪些要求?
婚姻登记如何预约?
婚姻登记怎么查询?
婚姻登记能否跨省办理?
相关问答

婚姻登记的具体流程?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婚姻登记的办理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登记所需的材料?

第一: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第二: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第三:结婚双方的合影。

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

第四: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

结婚双方本人必须一起到民政局,民政局办事人员会询问结婚是否为本人的意愿。所以一定要本人到场。


婚姻登记时间是多久?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时间按政府规定的上班时间执行,同时为方便当事人,婚姻登记处对外承诺,全年除年三十到大年初三放假外,其他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实行轮流值班制度,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证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的时效是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因此,登记结婚需要一天的时间就可以了。

婚姻登记费用有多少?

2017年4月1日,我国开始停止征收婚姻登记证书的工本费,也就是说,我国以后进行结婚登记就是免费的。

婚姻登记有哪些要求?

(一)积极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消极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已登记结婚了的。

(三)结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实践中如何认定当事人的合意?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法律对结婚年龄进行规定,也是许多国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龄的确定,均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自然因素,即人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发育状况和成熟程度,这一点受地理环境和气候的影响很大。二是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条件,如政治、经济、人口状况、道德、宗教和风俗习惯等。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婚姻登记如何预约?

婚姻登记怎么查询?

民政局婚姻登记查询的规定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使用计算机办理婚姻登记所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当与纸质文件一并归档,归档要求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以上规定说明婚姻登记档案涉及个人隐私,不会在网上对所有人开放查询的。

我们在进行民政局婚姻登记查询时,需要持身份证原件,如果本人不能到场时,可以签订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同时我们需要注意不论何人在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状况时,都必须保证不能公开别人的婚姻登记隐私,更不能损坏他人的权益。

婚姻登记能否跨省办理?

湖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荆州落地,6月1日起,荆州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受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业务。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实施后,准新人在荆州登记结婚,将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地域限制。

A:双方均非湖北省户籍:可在一方办理荆州居住证的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并且提交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B:一方或双方为湖北省户籍可在荆州市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只需提交双方户口簿、身份证,不再需要居住证。

C:一方为军人另一方为非军人:可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在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荆州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相关问答

1、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电话

荆州市婚姻登记处查询

2、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注意些什么?

①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其他人代劳。

②为提高效率、避免聚集,提前核实信息、避免来回奔走。

3、老结婚证上没有身份证号码,旧证如何换新证?

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七章规定:当事人补领结婚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并且当事人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需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领结婚证首先需核查您婚姻原始档案,如原始婚姻档案信息与现身份信息一致,您补领结婚证时夫妻双方需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结婚原始档案,同时提交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并共同到登记机关进行补领。(如您的身份信息发生过变更,需出具相关变更证明后再办理补领结婚证手续)

4、如何补办结婚证?

①结婚证丢了,补办结婚证的流程: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出示并提交结婚证遗失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书》和其他相关资料;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