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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荆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2-05-20 13:13

来源: 荆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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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的起草背景

“十三五”时期,荆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综合改革,促进均衡公平,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的进步,为“十四五”期间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但面对知识经济发展的新挑战和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教育结构布局不尽合理、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够高、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够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滞后等矛盾和问题突显,急需破解。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推进教育现代化,更好服务荆州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市第六次党代会、市“两会”精神以及《荆州教育现代化2035》等文件要求,起草编制了《荆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目标

立德树人取得新成效,教育质量达到新水平,教育改革取得新进展,服务发展实现新突破,教育保障得到新提升,基本形成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初步建成教育强市,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显著提高。到2025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2%,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7年。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六大方面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

2.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快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立更为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投入体制;编制完善县域义务教育布局规划,推进城镇中小学扩容,补齐农村“两类学校”建设短板,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引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引导高中学校分类发展、特色办学;推进职业教育融通融合发展;推进科创大走廊——荆州大学城建设,推动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完成“1+4+1”目标任务;探索特殊教育学校特色发展,推动每个县办一至两个特色班级。

3.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学校、学生、教师评价标准,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稳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持续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4.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对接“4611”产业布局,引导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深化与地方政府合作,推进区域性科教创新中心建设;加强教育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效衔接,继续实施“乡村全科教师计划”“一线劳动者培养计划”、农村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弘扬荆楚文化。

5.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健全覆盖大中小幼的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创建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打造荆州思政名师、荆州教学名师、荆州技能名师等。

6.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学校法人治理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成荆州市智慧教育综合云平台,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将信息化、智能化引入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机制,形成“督政+督学”一体督导体系。

(二)十八个专项

《规划》提出了18个专项内容,分别是:“思政体系”建设工程、中小学生“五育并举”提升工程、“四校同创”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工程、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高等教育“1+4+1”发展工程、教育评价改革工程、中小学课后服务示范工程、县域教师激励计划、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工程、区域性科教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教育振兴乡村和乡村教育振兴行动、荆楚文化进校园工程、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程、“互联网+教育”建设工程、“督政+督学”一体行动计划。

四、《规划》的保障措施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完善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完善协同推进落实机制,坚持将教育工作同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统筹研究解决教育发展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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