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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荆州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9 15:58

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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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新广局,荆州开发区社管局、纪南文旅区经发局,市直相关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荆政规〔2011〕8号)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荆政办电〔2014〕8号)要求,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了《荆州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荆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2月29日

荆州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荆州文化建设,根据《湖北省“十三五”时期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湖北省“十三五”时期新闻出版广电业发展规划》和《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序言

“十二五”时期,荆州“文化壮腰”战略全面实施,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取得进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文艺创作生产不断活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成效明显,文化产业发展迸发活力,文化市场安全有序,实现了文化发展“见成效、大跨越”的良好局面,为“大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主动融入全市“勇当多极发展排头兵、实现荆州十年大振兴”工作大局,着力推进文化小康建设,为荆州振兴发展提供强大的价值引领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文化发展的动力源泉,推进内容形式、生产方式、传播手段、体制机制等全方位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坚持统筹协调。遵循文化发展特点和规律,体现文化例外要求,调动各种资源,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互动发展。

——坚持绿色可持续。充分利用最新科技成果,加快推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加强文化环境治理,确保绿色可持续发展。

——坚持对外开放。坚持以开放促发展,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完善文化对外交流合作的平台和机制,讲好荆州故事,传播荆州声音,树立荆州形象。

——坚持共建共享。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做到文化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市文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0年,全面实现文化小康目标。

——艺术创作生产更加活跃,精品力作不断涌现,评价体系更加健全。围绕“三个一”目标,每年推出反映荆州文化特色、具有较高水准的一台戏、一部电影和一部电视剧,推动艺术创作生产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全市专业艺术院团年均演出1200场(次)以上。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标准化、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全市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达到150元,“三馆一站”覆盖率达到1.3个,县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国家三级及以上博物馆总数达到3个以上。市县剧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与之相配套的文化广场建设实现全覆盖。全市人均拥有公共图书(含分馆)藏书量达到0.75册,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和文化馆(站)、博物馆服务人次分别达到200万人次。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达到60%以上,全市国民综合阅读率超过90%。

——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不断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力争新增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1处,运行开放考古遗址公园数量3处,完成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工程和6处省级文物重点保护示范工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和重大险情排除率均达到90%以上。新增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3—4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0—30个。非遗生产性保护项目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取得新进展,荆楚非遗传承院成为全国文化品牌。

——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不断健全,以内容监管为重点、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文化市场行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文化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涵盖全市90%以上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全市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用率达到95%,文化经营场所转型升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报刊审读和广播电视监听监看覆盖全市报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提质增速发展,重点加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力争创建1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新增2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达到4.2%。

——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建立文化人才数据库,培养一批舞台艺术人才,为基层文化单位培养各类文化业务骨干1000人次以上。

四、推动艺术事业繁荣发展

(一)加强艺术精品创作生产。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围绕庆祝建党95周年、党的十九大、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开展主题创作展演活动,抓好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青少年题材的创作。举办荆楚艺术节,调动市、县两级文艺创作的积极性,每年打造一台戏、一部电影、一部电视剧,推出一批艺术精品力作,并有1—2件文艺作品获全国全省常设性文艺奖项或“五个一工程”奖。编辑出版荆楚民间文学丛书系列。广泛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全市艺术评价体系,完善艺术评价激励机制。

(二)推进戏曲振兴发展。以汉剧、楚剧、荆河戏等地方戏曲为重点,支持各县市区组建地方戏曲院团,推动专业院团与民间社团相结合,建设和培养一批民间社团,促进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组织开展戏曲进校园,认真落实“八个一”行动方案,确保大中小学生每年免费观看1场戏曲演出。加大政府购买戏曲演出力度,确保全市每村年均送戏1场。

(三)加强优秀作品的传播推广。积极参与和承办全国全省性重大艺术活动,筹划荆州文化艺术活动节。扎实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文化系统艺术单位深入基层开展采风创作、结对帮扶、慰问演出等活动。每年邀请在国内外有知名度的作家、艺术家来荆州采风,创作一批有荆州文化元素的优秀作品。开展高雅艺术展演、展览活动,培育高水准的艺术欣赏、消费群体,逐步形成高雅艺术市场。积极参与对外交流活动,推动荆州优秀艺术作品“走出去”。

五、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的总体要求,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大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力度,推动全市按标准统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资源配置,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开展“结对子、种文化”帮扶活动,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实施文化扶贫,加强对全市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动贫困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完成荆州市图书馆新馆建设,启动荆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实施荆州博物馆片区改造暨博物馆新馆建设。启动县级标准化剧场建设,大力推进国有文艺院团综合排练场建设,改善院团创作演出条件。加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广播电视台、高山发射台站、城乡阅报屏(栏)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促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和共建共享。县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建设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配套的文化广场实现全覆盖,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共建共享。

(三)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免费开放服务水平,逐步将行业博物馆和有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纳入免费开放范围。实施“一县一团”工程,每个县至少重点扶持一个国有或民营艺术院团承担公益演出服务。实施“文化下乡”、“百姓舞台”等文化惠民工程,坚持开展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每个行政村每年免费送一场戏、每月免费放映一场电影。巩固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智能广播网、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网等文化惠民重点工程,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启动基层固定电影放映场所建设。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行“按需点单”服务模式。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创建工程,加大公共文化服务的定向购买和项目创建补助,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做大做强全民阅读、消夏纳凉、广场舞等群众文化品牌活动。

(四)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加强政策衔接、沟通协调和督导检查,推动基层党委和政府统筹实施各类重大文化项目。深入推进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实践平台。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剧场等组建理事会。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

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遵循文化遗产保护规律,坚持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构建起富有荆州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推动荆州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

(一)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建立文物登记制度和文物资源数据库,全面掌握全市文物保护现状,推进文物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加强文物保护设施建设,建设国家三级及以上博物馆总数达到3个,建成文保科研大楼,建成1个出土木漆器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文物保护工作站。协调推动中国明清城墙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推进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强文物执法工作,全面落实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制度,提高文物安全防范水平。

(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认定申报、开发利用等工作机制,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和传承人体系。以纪南文旅区为基地,打造非遗特色小镇,建设非遗传承学校,建设国家级楚式漆器传统工艺工作站。依托行政、高校文化研究资源,整合研究力量,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荆楚文化研究机构。

(三)拓展文化遗产展示利用空间。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扶贫开发、生态旅游和新型城镇化相结合,打造一批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和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加强文教结合,推动文化遗产教育和传承进校园、进课堂,鼓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中国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点和重要传统节日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推动文化遗产领域的对外文化互动。

七、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坚持管建并重,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推动文化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内容建设,丰富产品供给。加快文化市场行业转型升级步伐,鼓励和支持文化娱乐企业转型业态、创新模式。加强网络文化内容建设,引导文化市场主体创作生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文化产品,鼓励传统文化市场与网络文化市场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二)构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强文化市场内容监管,完善网络文化内容监管体系,构建自审自查、网络筛查、通力协作、严格执法的网络文化市场执法机制,严控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内容传播。重点对上级公布的违法违法经营主体和列入黑名单、警示名单的文化产品进行监管,健全以内容监管为重点、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三)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加强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上岗制度,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素质培训,提高综合执法队伍执法办案能力。按照文化市场“净化”工程部署,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重大案件、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

八、推动文化产业提质增效

实施文化产业促进工程,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一)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形成文化市场准入、退出的良性机制。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成立文化产业发展协会,增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合力。培育和做大做强一批龙头、骨干文化企业,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加快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支持非公有制骨干文化企业发展,引领和带动文化市场主体快速发展,至2020年,发展年产值过亿元的大型文化企业8家以上。

(二)加快重点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文化旅游等新兴文化业态,引领和带动传统文化产业向具有创新创意、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方向发展。加快印刷发行产业的资源整合,推动印刷产业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完善现代文化产业流通体制,推进图书连锁、音像连锁、网吧连锁、电影院线、演出联盟等发展。支持文化产业咨询、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拍卖等中介组织发展,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

(三)实施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快建设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形成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关公义园、张居正文化园、荆州文博园、文化创意产业园、荆州天下广告文化产业园(华中数字出版基地荆州园区)、新媒体文化创意园等统筹规划、均衡布局。依托特色文化资源,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城市群、宜荆荆城市群对接合作,谋划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做大做强4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继续培育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四)推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与新型工业融合发展,重点抓好工业设计和产品创意创新,提高品牌价值和附加值。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用文化包装旅游,用旅游承载文化,促进文化旅游资源的资本化与产业化。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用科技手段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产品的表现力、吸引力和附加值。推进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创新文化金融服务,支持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开发文化产业市场支付结算系统,促进文化领域的信息消费。推进文化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把地域特色文化体现到城市规划建设的方方面面。

九、保障措施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政策保障体系,推动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文化发展新格局。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党政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强化公益一类文化事业单位的服务功能,增强公益二类文化事业单位的发展活力。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执法机构与有关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提升执法能力。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模式,推动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建立和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运行机制,实现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两个效益相统一。

(二)建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借助湖北“文化名家”工程、“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项目、青年英才培养计划、“123”文化类企业家培育计划和民间文化人才扶持工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培养工程,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对领军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实施基层文化队伍培育计划。鼓励“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专兼职从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扶持民间文艺社团、业余队伍,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和各类文化活动骨干带头人。

(三)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共财政对文化支出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各级地方政府设立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或基金。创新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财税、土地、金融、贸易等政策。完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文化领域法规立法工作。

十、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文化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研究解决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推动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要把文化发展水平作为衡量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各地、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党政“一把手”对文化发展的第一责任。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符合地域特点的文化发展规划,要将规划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纳入年度任务,加强分析评估、跟踪督办,确保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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