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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4 19:06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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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截至2023年9月14日17:00 时)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9月8日(第 1 批)交办我市的11件信访问题,截至9月14日,已办结11件,其中,查处属实的10件,不属实1件,责令整改5件,立案处罚1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地区

举报的主要内容

查处情况

下一步工作

责任单位

备注

1

石首市

石首市胜利垸分场旁一条沟渠,水质被污染呈绿色。

投诉问题属实。

1.石首市住建局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综合项目(胜利垸段)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建设,2023年底完成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建设,解决胜利垸段沟渠水质污染呈绿色问题。

2.在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完成前,及时更换胜利垸沟渠内水,9月13日已经换水一次。

坚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石首市农业农村局、笔架山街道办事处、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石首分局加强水质监测,改善水质,及时换水。

石首市农业农村局


2

荆州经开区

红光小区西干渠附近,荆州热电厂(发电厂)噪声污染环境

投诉问题属实。

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噪声污染为该单位对二期扩建的#3#4锅炉进行调试和管道蒸汽吹扫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调试和管道蒸汽吹扫工作已于2023年8月8日完成,不会再有噪声扰民情况继续存在。

未立案处罚。

加大对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日常监管。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3

荆州经开区

安道麦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异味扰民,特别是晚上9-10点时段。

投诉问题属实。

经现场调查发现,湖北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超标排放生产废气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的情形。

责令整改、立案处罚。

督促安道麦公司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废气污染问题整改到位,运行管理到位。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4

荆州经开区

荆州经开区东区异味扰民,每月一至二次,晚上6-7点异味排放高发期。

投诉问题属实。

经调查核实,部分园区企业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废气存在异味。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存在影响。

1.严格控制化工企业增量。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作用,严控新污染源。

2.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3.坚持东区夜间巡查值班。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5

监利市

忆美君悦华府小区旁个体废铁回收站,在营运过程中排放异味和噪声严重影响环境并干扰周边小区居民们的正常生活。废铁回收站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当地环保部门已对该回收站进行查封,目前业主在未解封的情况下,继续营运中。

投诉问题是属实。

该企业自2023年8月18日至今,一直处于查封和关停状态。

落实企业选址搬迁,完善各种审批手续。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

监利市容城镇人民政府


6

荆州区

荆州火车站附近思源小区旁,郢城老字号餐馆在经营过程中油烟直接向外排放,严重污染环境和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投诉问题属实。

9月9日,荆州区城管执法局与区生态环境分局专班人员现场指出了环境违法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具体措施,并责令该餐馆于9月10日前迅速完成整改。次日,专班人员对整改情况上门回访, 该餐馆已拆除加装的排气扇,封堵了排风口,整改任务完成。

荆州区城管执法局将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大对荆州区郢城老字号餐馆油烟直排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其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做到油烟达标排放,不再发生油烟直排等类似违法行为。

荆州区城管局


7

荆州区

金贝轩酒楼在营业过程中排放油烟扰民,投诉人要求把原有排风扇拆除。

投诉问题属实。

9月9日,荆州区城管执法局与区生态环境分局专班人员现场向金贝轩酒楼店主进行普法宣传,引导其提高认识,规范经营行为,并责令该酒楼迅速按专班要求完成问题整改,对加装的排风扇予以拆除,并封堵排风口。9月10日,专班人员对整改情况上门回访, 该酒楼已拆除了加装的排气扇,封堵了排风口,整改任务完成。

荆州区城管执法局将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大对金贝轩酒楼油烟排放情况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油烟达标排放,不再出现加装排风口等类似违法行为。

荆州区城管局


8

沙市区

沙市区住建局将生活垃圾随意填埋到投诉人鱼塘,该鱼塘距离柳林水厂取水口100m左右,生态环境严重被破坏。

投诉问题不属实。

沙市区住建局未在该地填埋生活垃圾。之前该地属于荆州经开区,2022年社区划转到沙市区。

沙市区将积极与荆州经开区住建局对接,协商办理。

沙市区朝阳街道


9

沙市区

沙市区岑河镇沙口村一组内几家个体养鸡场(规模养殖),无组织排放未经处理的粉尘和气味。

投诉问题属实。

经排查,岑河镇沙口村现有个体养鸡场3处,均建有粪污储存池,因三家养殖场的蛋鸡正在产蛋期间,不宜转场。三名养殖场主均承诺本批次蛋鸡淘汰后进行转场整改,整改情况报经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再饲养。

岑河镇政府强化与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协作,及时关注3家养殖场的运行状况,在养殖户承诺整改条件达到后,督促其完成整改。同时,岑河镇积极回应投诉人诉求,加强养殖户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

沙市区岑河镇


10

沙市区

沙市区岑河镇河道全是福寿螺,吃掉河里小鱼小虾,污染水质,水体破坏。

投诉问题属实。

岑河镇辖区河道内存在福寿螺卵及成虫现象。

1.形成工作专班;2.加大宣传引导,组织人力灭螺灭卵;3.重点清理防治,镇农办联合血防组清理福寿螺,每年至少拿出15万专项资金用于沟渠灭螺(钉螺与福寿螺成螺),灭螺面积不低于400万m²/年,探索“以奖代补”灭螺,即发动群防群治,村民将自己收集的福寿螺交给村委会形成台账,村委会折算成工时适当付酬。4.加强常态巡防。

沙市区岑河镇


11

 纪南文旅区

荆沙铁路凌晨1至4点鸣笛,噪声扰民。

该诉求人反映的荆沙铁路凌晨1至4点鸣笛的情况属实。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十九章第461条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列车在接近鸣笛标、道口、桥梁、隧道、行人、施工地点或天气不良时,应长声鸣笛。根据调查,荆沙铁路未实行全封闭管理,路段有很多无人值守的行人横跨路口,深夜横穿铁路的现象时有发生,列车根据安全运行需要,进行了鸣笛。接到信访举报后,地方铁路公司为避免机车鸣笛扰民问题发生,采取整改措施。目前列车在通过有人看守道口及车站时,均采用无线通信设备进行联控,取消鸣笛回示作业方式。在经过除曲线路段、桥梁以及无人看守道口外的区段,一律禁止鸣笛。在经过主要居民区时,能够确保安全通过的前提下,禁止鸣笛。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加快封闭线路建设等方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鸣笛。

市政府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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