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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4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9 09:05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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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4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截至2023年9月18日17:00 时)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9月11日(第4 批)交办我市的10 件信访问题,截至9月18日,已办结4件,其中,查处属实的7件,不属实3件,责令整改5件,立案处罚1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受理编号

地区

举报的主要内容

查处情况

下一步工作

备注

1

SD2JZ202309110001

经开区

1.金源世纪城居民反映每天都能闻到企业排放的臭气(类似于塑料烧焦的味道),气味排放不分时间段,每天持续时间也不固定,已经持续1年了;2.打过各种投诉电话,效果均不明显。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因法雷奥汽车空调湖北有限公司动力总成热系统分公司钎焊炉风机阀门损坏导致钎焊废气泄漏,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已责令企业立即对钎焊设备和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开展监测。

责令整改

1.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2.举一反三,继续加大对园区涉气企业的监管力度。


2

SD2JZ202309110002

江陵县

江湾城居民反映半夜十二点左右会闻到异味(化工的气味),让人身体产生不适反。频次大概一周一次。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1.对时洁塑业、千缘塑业等2家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密闭生产车间门窗,做好废气处理后生产。

对福泽欣环保科技负责人及安环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督促全县28家重点排污单位建设在线自动监测或用能监测设备,并按要求实现联网。

责令整改

1.近期聘请有关专家入驻,邀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江陵县工业园区进行大气走航监测,协同推进精准治污。

2.压实部门责任,建立常态监管和定期会商机制。


3

SD2JZ202309110003

经开区

燎原路国际城8栋1单元二楼架空层有餐馆在外墙开洞,安装大功率排风扇排放油烟、并产生震感和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经查,懿悦茶业坊在湘荆国际城8栋1单元二楼外墙建有抽油烟机排烟口,抽油烟机开启后产生噪声和震动,对周边群众居住环境造成影响。

责令整改。

1.督促业主积极整改,有效减轻对外界环境影响。

2.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会所抽油烟机噪声进行监测。


4

SD2JZ202309110004

公安县

有村民反映,距离崇湖国家湿地公园200-300m处有一家开办了10年的养鸡场(年养大概6000羽)对湿地水质存在污染,且气味比较难闻。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经查,该养鸡场最近养殖的一批蛋鸡已于今年4月淘汰,目前没有养殖蛋鸡,且鸡舍已进行清洗,鸡场环境卫生较好。该养鸡场养殖期间产生的排泄物经粪污储存池收集后,部分由养殖户自购的粪便清运车外运作无害化处理,部分还田作肥料使用。

1.对养殖户进行宣传、劝导,禁止继续从事畜禽养殖。

2.加强日常现场监管,防止养殖场养殖反弹。

3.对崇湖湿地公园禁养区范围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办结

5

SD2JZ202309110005

SD2JZ202309110006

沙市区

九曲桥社区长江尚品小区1栋4单元1楼和2楼开设的宠物店,气味难闻,叫声扰民。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该宠物店位于沙市区南湖路长江尚品临街物业门面,商铺临街离居民楼有一定距离。宠物店证照齐全,按规定安装了空气净化设施。因生意较好,店内宠物猫狗较多导致味道较大,偶尔会有较大噪音。

已要求商户24小时打开空气净化系统并加强卫生清理,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进行改善。

责令整改。

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商户做到噪音不扰民,环境卫生不扰民。


6

SD2JZ202309110007

经开区

住建局将生活垃圾随意填埋到投诉人鱼塘,该鱼塘距离柳林水厂取水口 100m左右,生态环境严重被破坏。据投诉人再次反映,投诉的住建局是属于开发区范围,不是沙市区范围。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1.荆州经开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在柳林水厂取水口北面100米处发现一处坑塘,塘内长满荷叶,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迹象。

2.经查,荆州经开区住建局未在该坑塘内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在此处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持续加大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办结

7

SD2JZ202309110008

经开区

窑湾新村小区附近安道麦和能特科技公司,每星期晚上7-12点左右,安道麦和能特科技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浓烈气味和噪声,严重影响到小区居民们身心健康。跟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多次,每次都是假整改。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1.安道麦公司存在超标排放生产废气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的情形。

2.对能特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调阅了企业一、二季度自行监测报告。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作出处理。

责令整改,立案查处。

1.依法查处企业超标排污违法行为。

2.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废气污染问题整改到位,运行管理到位。

3.持续加大对园区涉气企业执法监管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8

SD2JZ202309110009

荆州区

荆州区绛帐路与庄王大道口转角口的空地上,未征求周边群众意见,正在建设停车场,施工过程中拆围、挖掘等施工噪音扰民,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该停车场所有建设内容包括车场围挡拆除、土方回填、场地平整、透视围墙砌筑、植草砖铺贴、绿植种植已于2023年8月19日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建筑及生活垃圾也彻底清除,周边环境焕然一新,噪声扰民己终止。


办结

9

SD2JZ202309110010

石首市

投诉牧原农牧养殖场环评造假、非法偷排养殖废水和沼液,以前排放在农田,现在偷排到沟渠里,投诉人三年内多次向多部门举报,回复结果不满意,认为回复弄虚作假。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经现场检查,石首牧原公司4个环保运行管理台账、除臭喷淋台账、沼液利用等台账齐全,除臭喷淋系统和固粪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相关文件在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及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经现场踏勘及多次检查,未发现企业偷排废水和沼液到农田和沟渠的情况。近年来,中省生态环保督察以及各级各部门多次就信访人反映的各项问题到现场调查核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均按工作流程要求,如实向信访人进行反馈。

1.对石首牧原公司4个分场开展检测,如存在超标排放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要求企业加大环保宣传,对沼液还田各环节进行公示。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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