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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3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8 08:57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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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13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截至2023年9月27日17:00 时)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9月20日(第13批)交办我市的8件信访问题,截至9月27日,已办结6件(含重复件)。其中,查处属实的6件(含重复件),不属实2件,责令整改2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受理编号

地区

举报的主要内容

查处情况

下一步工作

备注

1

SD2JZ202309200001

松滋市

松滋市刘家场镇官渡坪村四组村民反映有一家名叫松滋市江芝养牛场(业主刘大华)的养殖场所,开在居民聚集区,臭气熏天,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调查专班检查了养牛场栏舍和外面的水沟、农田。栏舍的粪水收集到存储池后进行厌氧发酵处理,养牛场外水沟已硬化无粪水。干粪采取人工收集,未发现农田露天堆积牛粪。

1.加大日常督导力度,督促养殖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2.加强对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3.加强对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粪肥还田的动态跟踪监测。

4.做好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隐患排查。

办结

2

SD2JZ202309200002

荆州区

荆州区南环路白龙二组村民反映,一家做豆腐的家庭作坊,将未经过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排到作坊附近的沟渠中,严重影响沟渠水质和附近居民取水。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经查,该作坊无证经营,现场存放有制作豆腐的设备和原材料,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

已要求其停业。补办相关证照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

责令整改。

持续开展不定期巡查,跟踪回访,防止问题反弹。


3

SD2JZ2023009200003

SD2JZ2023009200004

荆州区

事项1:荆州区老南门外护城河治理不彻底,从南门大桥至东门共有八个排污口,每天晚上都有废水直排进河,导致河水浑浊。

事项2:荆州区新南门的郢都桥两边设有生活污水排口,每天早上7-10 点可以看见有生活污水直排进入护城河,影响护城河水质,使得河水浑浊发臭。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经查,沿南门大桥至东门共有6处节制闸,均为关闭状态,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或溢流现象。6处节制闸与城南片区管网相通,由于错混接改造工作未完成,雨水砖沟内混有部分生活污水。天晴时生活污水通过提升泵站将水抽至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雨天时根据雨情适时开启向护城河排放。不存在每天早上或晚上开启闸门排放生活污水的情况。

提早谋划城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整治方案,早日启动片区改造工程、早日投入运行、早日发挥环境效益。

办结

4

SD2JZ202309200005

荆州经开区

住建局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填埋至鱼塘,前期反映后住建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至今未解决,投诉人认为住建部门存在欺上瞒下的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经查,在柳林水厂取水口北面100米处发现一处坑塘,塘内长满荷叶,无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痕迹。住建部门未在该坑塘内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在此处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持续加大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办结

5

SD2JZ2023009200006

荆州区

荆州区城南街道白龙村七组,公路旁有人种菜、养鸡污染环境。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白龙村七组公路旁有居民利用零星空地种菜现象,仅供自家食用不外售,菜地面积小,未造成环境污染。

经现场核查及走访询问周围居民,未发现规模性、经营性鸡场或养殖户。仅一户村民养过5只鸡,已于9月13日宰杀食用。


办结

6

SD2JZ202309200007

监利市

监利市福田寺镇柳关社区整个街道的饮用水都是地下水,内荆河的水质有气味,气味从福田寺到洪湖都有。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监利市福田寺镇中心水厂操作规范、运转正常,地下水经过曝气、过滤、沉淀、消毒等流程后加压输出。经走访,群众反映供水水质较好。目前福田寺镇长江水源置换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与监利市润龙水务有限公司对接主管网接通事宜,2024年春节前后完成。

9月21日,工作专班对内荆河福田寺段沿线进行了现场查勘,未发现水体有异味现象。

1.加速推进福田寺镇水源置换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群众用水质量。

2.督促沿线乡镇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责任,持续加大内荆河保洁管护力度。

办结

7

SD2JZ202309200009

公安县

公安县麻豪口镇居民投诉镇中心有个刘天雄化肥厂生产时散发出强烈的刺鼻气味,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群众反响强烈。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经查,企业自今年9月18日接单开始生产氮肥200吨,生产车间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厂区内能闻到氮肥气味。企业负责人计划2024年将厂房设备整体搬迁至青吉工业园。

责令整改。

1.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2.加大日常监督巡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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