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一年内的不动产权证;
②一年内销售不动产统一的增值税发票;
③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如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全户页及未成年子女户口单页或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及出生证明);
④借款人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⑤借款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证明;
⑥借款人一类银行卡。
1、《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2、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有效期一年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3、首套房首付款不低于20%(第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40%)的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
4、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书;
5、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房产证明;
6、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还款人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未婚、离异(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的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
①购买时间在一年内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
②一年内二手房买卖契税发票;
③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如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全户页未成年子女户口单页或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及出生证明);
④借款人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
⑤借款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证明;
⑥借款人一类银行卡。
1.《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2.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有效期一年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
3.首付不低于20%(第二套房首付不低于30%)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或契税发票;
4.抵押、质押相关资料(只能用本地房产作抵押或公积金质押):
(1)用房屋抵押的,提供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房龄超过30年不准予抵押;
(2)用公积金质押的,提供出质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婚姻证明,公积金出质比率为1:1;
5.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还款人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未婚、离异(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的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
6.主借款人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一类储蓄卡。
1.《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2.经县区级以上土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一年内的《土地使用权证》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
3.经县区级以上规划部门核发的有效期一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造、翻建工程预算造价表;
5.抵押、质押相关资料:
(1)用房屋抵押的,提供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房龄超过30年不准予抵押;
(2)用公积金质押的,提供出质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婚姻证明,公积金出质比率为1:1;
6.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还款人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未婚、离异(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的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
7.工程进度三分之一以上经实地查勘属实的入户调查表(公积金中心提供)。
8.主借款人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一类储蓄卡。
1.《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
3.经县区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书》;
4.大修工程预算造价表:
5.工程进度三分之一以上经实地查勘属实的入户调查表(公积金中心提供);
6.抵押、质押相关资料:
(1)用房屋抵押的,提供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房龄超过30年不准予抵押;
(2)用公积金质押的,提供出质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婚姻证明,公积金出质比率为1:1;
7.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未婚、离异(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的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
8.主借款人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一类储蓄卡。
1、借款人应自发放贷款发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开始逐月还款,每月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日在当月的对应日,没有对应日的为该月最后一天。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人在正常还贷满一年后可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3、贷款结清时,借款人打印结清证明到营业部柜面办理抵押注销。
1、请借款人每月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如逾期不还,将在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逾期罚息;借款人个人信誉将会产生不良记录,直接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其以后在金融机构的授信业务会有严重影响;凡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前终止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还将通过法律手段依法清收。
2、请借款人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证明、婚姻登记证明及购房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凡制造或使用假证件、假合同、假发票、私刻公章、仿冒当事人及审核机关工作人员签字,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予以制止,并没收相关资料;对已骗贷的住房公积金,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全额退回;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公积金中心对该职工的造假行为也将记录在案,纳入黑名单管理,其今后五年内的公积金贷款将受到限制。情节严重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①经不动产部门备案登记有效期两年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②首付款不低于20%的销售不动产统一的增值税发票;
③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其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亲缘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①过户后两年内的《不动产权证》;
②房屋交易有效期两年内的契税发票;
③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其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亲缘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①经不动产部门备案登记有效期两年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②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发票;
③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其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亲缘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①房屋还迁合同或还迁协议;
②有效期两年内补差价款缴款额不低于20%的合规发票;
③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其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亲缘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① 有效期两年内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
② 购房款发票;
③ 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金额)
①正规拍卖机构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②有效期两年内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
③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发票;
④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其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亲缘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①经不动产部门备案登记有效期两年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②实际支付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的增值税发票;
③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其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亲缘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①村级审批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②乡(镇)农经(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机构联审联办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③乡镇政府发放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中心城区附近乡镇办理该项业务时可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
④建造工程预算造价表;
⑤工程进度三分之一以上经实地查勘属实的入户调查表(公积金中心提供);
⑥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其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亲缘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②工程进度三分之一以上经实地查勘属实的入户调查表(公积金中心提供);
③经县区级以上房管部门检测并出具的一年以内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④大修工程预算造价表;
⑤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其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亲缘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①提取公积金一次性提前结清贷款本息、提前部分还本(正常还款一年后办理);
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②委托按月划扣公积金还贷
(1)借款人还款银行卡;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按月划扣额不超过月应还款额;偿还公积金贷款还款提取额+购房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①商业银行个人借款合同;
②贷款银行出具盖章一年内的还款流水明细账;
③贷款银行出具盖章的部分还本凭证;(涉及部分还本提取时出具)
④贷款银行出具盖章的结清贷款证明;(涉及结清提取时出具)
⑤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⑥主借款人进行征信授权。
(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提取共同还款人还需提供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类银行卡)
① 与住房保障中心签订有效期一年内的《廉租房租赁协议》或《公租房租赁协议》;
② 缴纳房屋租赁费的发票或收款收据;
③ 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④ 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房总额。
①提取人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提取人银行卡原件;提取人单身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单身证明材料原件,提取人的银行卡原件;
②租住社会出租屋,由中心查证夫妻双方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办理提取手续,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18000元;
③每自然年办理一次提取,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房总额。
①县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对本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施工许可批复文件及验收合格证明;
②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加装电梯协议(费用分摊协议);
③实际支付加装电梯的费用发票或专用收据;
④加装电梯项目的个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⑤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提取对象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均须在本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间为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施工许可批复之日起24个月内)。
①经不动产部门备案登记有效期两年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②首付款不低于20%的销售不动产统一的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发票;
③付款转账凭证或盖章的银行流水;
④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在购房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如无法提供需进行约谈手续)
⑤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在湖北省内购房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其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亲缘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大病医疗。
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3、三甲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出院小结及各种诊断报告原件,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原件;
4、缴存职工配偶患重大疾病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5、缴存职工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另需提供同一户籍户口簿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
②职工本人离、退休批复文件或《离休证》、《退休证》。职工离退休证虽未办理,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账户已封存。
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和出国(境)定居证明;
②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注:个人公积金账户需封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亡故,其直系亲属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亡故提取业务的,按照顺位继承,配偶优先原则予以办理。将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额本息转入提取人银行卡调整为将亡故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亡故职工的银行卡(社保卡)。如无法提供亡故职工银行卡,按以下政策执行:
①由配偶提取的,提供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能证明提取人与死者关系的证件(结婚证或户口本)、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
②由子女、父母办理提取的,提供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能证明提取人与死者关系的证件、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签订承诺后,可以将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本息转入提取人银行卡;
③由继承人提取的,提供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或指定继承人相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银行卡;
④由受遗赠人提取的,提供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提取人身份证、银行卡。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荆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或《残疾证》;
③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注:个人公积金账户需封存)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用领取证》;
③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注:个人公积金账户需封存)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或劳动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注:个人公积金账户需封存)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或劳动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或异地户口簿;
③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注:个人公积金账户需封存)
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1.《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发票,或《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及购房合同、发票。
2. 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3. 贷款余额证明。
4. 身份证明。借款人与配偶的身份证(父母或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可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中全户基本情况页或其他有法律效力的材料)和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父母或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也需要提供婚姻证明)。
5. 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6. 借款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证明。
7.主借款人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一类储蓄卡。
8. 共同还款人仅为借款人夫妻双方在我市正常缴纳公积金,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父母或子女。仅在借款人可贷额度不足,且不超过贷款额度上限时,为进一步提高额度而提供,非必须。
9. 商业贷款结清证明或商业贷款同意结清证明。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时,“先结清后发放”的借款人提供结清证明,“未结清直接转换”的借款人,提供银行同意结清证明,及差额(商贷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金额差额)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