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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招生是否有优待政策?

义务教育招生是否有优待政策?

来信时间2023年02月16日 07:55 来信人陈**

受理回复

按照《关于做好沙市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沙市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优待政策:沙市区属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全国一级和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或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军人)、荆州市荣誉市民、受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沙市区招商引资和规上企业(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代表及高管(限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台胞及重点台属、援藏援疆干部、长江大学在编在岗教师、异地组织工作调动、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楚才卡”持有人等子女。

回复部门沙市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23年02月16日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