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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 09:11

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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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卫健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加快发展、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42万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6.54张;执业(助理)医师数1.25万人,注册护士数1.48万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39人、注册护士数2.83人;拥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8“十二五”期末均有显著增长。全市均期望寿命79.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16%,住院分娩率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2.8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55‰,婴儿死亡率1.99‰,孕产妇死亡率为6.84/10万,各项指标均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免疫规划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艾滋病处于低流行水平,结核病分级诊疗及综合防治服务形成“荆州模式”,全市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层卫生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卫生监督执法成效突出;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为促进荆州经济社会发展出重要贡献。

(二)机遇和挑战。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对健康服务供给提出了新需求;国家长江经济带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战略布局、“宜荆荆恩”城市群打造以及鄂中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对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提出了新要求;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新条件,也为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带来了新机遇。

同时,我市卫生健康事业也面临诸多挑战:一是疾控和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区级未建立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达标,救治能力不强,实验室检测能力不足,监测预警体系不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不充分。二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市、县中心城区、老城区,城市新区和社区卫生资源薄弱。区级医疗服务体系不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不突出,基础条件较差,专业技术人员短缺,服务水平不高。三是信息化建设滞后。虽然全市卫生健康相关信息系统众多,但系统条块分割现象突出,没有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信息化水平不高。四是创新发展能力不强。改革创新力度不大,解决突出问题的创新性做法、亮点性工作不多,卫生健康品牌效应不突出,创新发展的氛围不浓。五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不够。公立医院发展没有走出规模扩张、粗放管理的老路,资源使用效率不高,提质增效不明显,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存在差距。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弘扬卫生健康精神,以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健康荆州”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加快实现由规模扩张向质量内涵提升、由老基建向新基建、由重医轻防向医防联动融合转变,统筹总量与结构、存量与增量、数量与质量、事业与产业的关系,强基层、补短板、堵漏洞,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鄂中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高质量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为全面推进健康荆州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2.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健康荆州”建设为统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的健康需求,着力解决城乡居民突出健康问题,提高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统筹协调,均衡发展。充分利用、整合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均衡布局、补齐短板、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推进城市与农村、公共卫生与临床医疗、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增强卫生健康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构筑城乡卫生体系健全、功能定位清晰、卫生资源高效利用的协调发展格局。

4.改革创新,科技赋能。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发展新模式,拓展发展新空间,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和服务模式转变,建立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机制体制。

5.对标对表,优质高效。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要求抓到底、落到位,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卫生健康事业稳步发展。

6.多元参与,共建共享。坚持政府在保障卫生健康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投入、服务、监管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确保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和群众的基本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发展,有序竞争,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需求。

(三)发展目标

2025年,高水平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整体提高,中医药服务全面发展,“互联网+健康”基本普及,“健康荆州”建设迈上新台阶,基本建成鄂中省域区域性医疗中心,全市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市域卫生健康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列,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现代化的基础更加坚实。

荆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类型

序号

主要指标

2025

指标性质

健康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9.3

预期性

2

婴儿死亡率(‰)

5

预期性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

预期性

4

孕产妇死亡率(1/10)

10

预期性

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3

预期性

资源配置

6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张)

7.5

预期性

7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2

预期性

8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4.2

预期性

9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3

约束性

10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0-3岁婴幼儿托位数(个)

4.5

预期性

11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70

预期性

健康服务

12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0

预期性

13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48.2

约束性

14

高血压控制率(%)

30

预期性

15

糖尿病控制率(%)

45

预期性

16

产前筛查率(%)

80

预期性

17

县域内就诊率(%)

90

预期性

18

每千人口献血率(‰)

15

预期性

19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约束性

20

以乡镇为单位血吸虫病消除覆盖率(%)

60

预期性

健康保障

21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率(%)

27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系统联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成荆州区、沙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重点强化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实验室检验检测、公共卫生信息分析利用、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满足防控需求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加强传染病应急检测能力,实现“早期发现,一锤定音”的检验检测效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全部达标建设。

专栏1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

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检验中心建设项目、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项目,加强县(市、区)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县(市、区)疾控中心建设P2实验室

发热门诊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或诊室。

2.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强市、县两级医疗机构传染病区、重症监护病区建设,配备基础设施设备。加强重症医学、呼吸、感染、麻醉、急救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建设,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形成区域协同的急诊急救服务网络。实施院前急救强基工程,加强市、县(市、区)两级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全部实现独立运行,指挥调度实现信息化;合理布局,完善城乡急救站点设置和救护车配置,建成覆盖中心城区10分钟、市郊区15分钟和乡村30分钟的急救医疗圈。

专栏2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完成市公共卫生中心、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加强县域医疗机构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

院前急救强基工程:县级急救中心全部实现独立运行,全市新增急救站41个,救护车76台。

3.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健全重大疫情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和科学调度机制,加强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供应能力。加快区域血液中心建设,提升应急用血保障能力。分层分级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做好市、县、乡、村四级卫生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和日常应急工作,形成成熟的突发公卫事件应对机制。

专栏3  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供应能力建设项目:完成荆州市卫生应急物资仓储中心项目建设。

应急用血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完成荆州市中心血站业务大楼新建项目,支持建设区域血液中心。

(二)健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1.建成鄂中省域医疗中心。

——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平衡疏散、资源共享”为原则,统筹规划不同区域、不同类别、不同级别医疗卫生资源数量和布局,推进中心城区医疗机构整合疏散实现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资源合理布局、高效利用,向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的内涵发展转型,提升区域影响力,补齐沙市区、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医疗服务体系短板。全市总床位控制在39200张以内,其中市办公立医院床位不超过10300张,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2800张左右,中医医院床位4400张左右。充分发挥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管理在卫生健康资源调控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医疗资源科学流动,支持重点学科发展,避免大型医用设备重复投入。

——全力打造高水平医院。支持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分重点分专业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充分发挥在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诊疗、医疗新技术和新项目引进、医学教育和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骨干作用,促进全域内医疗实力整体提高。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程,支持公立医院优质专科提档升级,探索“院中院”建设,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

——加强县级医院建设。加快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实施县级医院“三甲”创建行动,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重点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建设,提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疾病救治能力,提高县域内就诊率。

专栏4优化医疗资源布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完成市中心医院荆北院区二期(一期)建设,完成市妇幼保健院搬迁,启动荆州区人民医院整合新建,完成市第一人民医院慈济分院(肿瘤医院)搬迁等。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荆州市中心医院牵头创建心血管、呼吸、神经、骨科、重症等专业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牵头创建肿瘤、妇产、肾病、内分泌、传染病等专业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牵头创建老年医学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荆州市妇幼保健院牵头创建儿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牵头创建精神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程:5年内力争创建4个国家级与100个省级重点专科。

县级医院“三甲”创建行动:2022年完成监利市人民医院“三甲”医院创建,2024年完成公安县、松滋市人民医院“三甲”医院创建,2025年洪湖市人民医院取得“三乙”创建阶段性成果。

2.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城乡三级卫生健康服务网络,在农村、城市分别打造30分钟、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每个街道办事处按每310万居民标准设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每个乡镇设置建设好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推动服务人口达到一定数量、服务能力强、区域位置突出的乡镇卫生院参照二级医院服务能力标准建设县域医疗副(分)中心,推进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原则,着力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试点将村卫生室转变为乡镇卫生院延伸服务场所或门诊点。推进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鼓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机构的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到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选任,推动更好地发挥作用。完善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提高学校卫生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的发热诊室(门诊),配备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彩超等数字化诊疗设备,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哨点”作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持续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强化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管理做实做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电子健康档案的基础信息支撑和便民服务作用逐步将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依托家庭医生畅通上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卫生机构双向转诊、相互协作机制对签约居民实施有针对性、个性化、动态连续的干预措施。丰富基层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内涵落实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网格化管理职责建立责任明确、协作有力的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建立和完善基层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快速响应机制提升传染病发现及报告能力。推动基层公共卫生与应急高效协同建立传染病防控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协作机制提高先期处置能力。

——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行动,7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50100种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2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管理中心(站)、康复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建设。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病为重点推广慢病管理适宜技术。全面开展“医卫融合”慢病规范管理促进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业务融合、协调发展。探索体质监测与健康体检相结合的“体卫融合”运动促进健康服务模式。

专栏5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乡镇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副(分)中心。中心城区设置17家政府举办的公益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托1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社区医院(或二级医院)规模建设,承担区级医疗和公共卫生应急中心职责。

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工程:2022年底,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完成卫生室设置,配备1名以上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底,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完成卫生室或保健室设置,全部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

基层卫生机构保障激励工程: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机构探索实施“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保障模式,扩大分配自主权,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激发发展活力。

优质服务基层行行动:推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呼吸、儿科、口腔、中医等服务,因地制宜建设康复、老年、中医、妇幼保健等特色科室建设,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3.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理疗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实施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达标工程,实现政府办县级中医类医院全覆盖。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计划,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全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色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彰显中医药防治疾病特色优势。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医药深度融入公共卫生体系,促进中医药全面参与、协同应对疫病。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全面提高应急和救治能力。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进中医治未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重点人群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推进中医名院、名科建设。围绕妇科、风湿性疾病科、肿瘤、脑血管疾病、心胸疾病、脾胃病、肾病、骨科等,加强专科专病临床协作。推进中西医临床协同,形成并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实施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一批区域中医康复中心,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

——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典籍梳理和挖掘,完善中医药传统知识鉴定和学术传承制度。开展“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工作,大力开展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加强中医药学科建设和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培养鼓励中医药机构引进中医药院士,建设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省中医大师等名师传承工作室培养学术经验继承人。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打造荆楚中医药文化品牌,提升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推进道地药材“一县一品”建设,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大力发展中药材绿色循环经济、中药材林下经济,支持水蛭、半夏、鳖、乌龟、莲等“荆楚道地”中药材发展。推进中药材炮制加工和精深加工,培育壮大中药大企业、大品种、大品牌,推进中医药产业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专栏6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推进荆州市中医医院与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融合发展,建成区域性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三名”(名院、名科、名医)工程:支持2-3家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县级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创建5-6个国家级重点专科,创建6-10个省级重点专科,建设4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立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建设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设西医学中医培训班,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和中青年骨干人才。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组建若干中医专科联盟,推动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特色专科。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扩大中医馆信息平台覆盖面。

中医药产业振兴工程:培育3-5个有荆楚品牌效应的重点药材。

4.发展社会力量办医

发展社会办医,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支持优质社会办医扩容,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眼科、口腔、妇儿等专科医疗机构,提供特需和高端医疗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鼓励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协作。支持社会办医承接三级公立医院下转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三)构建现代化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增强高质量发展能力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强化医联体建设。组建由市中心医院、市一医院、市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加入医联体。加强信息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逐步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建设医联体网格内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为基层提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服务,推进医联体内检查结果互认,提升分级诊疗成效。

——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系统“六统一”管理,推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共体协同发展,逐步提高县域就诊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力争2022年底取得实质性进展。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资金总额付费,加强对医共体的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落实基层首诊,形成顺畅的双向转诊机制。

——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协调推进对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所有病种实行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减少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的比例,到2025年,按DIP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达到75%。积极推进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对基层医疗服务探索开展按人头付费。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改革,建立“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实施基层就诊适当提高医保支付比例制度,引导恢复期、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

——引导公立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一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到2025年底机制运行更加顺畅。二是加快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根据“两个允许”要求,合理增加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借鉴三明做法,以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为基数计算医院薪酬总量,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完善工分制、信息化、公开化的绩效考核体系。三是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四是加强药品耗材科学管理。持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临床必需、急救短缺、不易采购、应急救助药品的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平台搭建和储备管理,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和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施平台采购,严禁线下采购,逐步扩大集采覆盖面,做到应采尽采。

2.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权力清单目录化、动态化管理,认真抓好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和落实。加强卫生健康相关的法治教育,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全行业监管,强化医疗卫生服务源头、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卫生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公共卫生监管,加强欺诈骗保、涉医违法犯罪等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严格监管“互联网+”等医疗服务新模式和医疗健康信息安全防护等新领域。

3.建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充分发挥我市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优势,加强医学人才院校教育,推进医疗机构与高校深度合作。继续抓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建设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荆州基地),加强在转岗培训、服务技能和执业资格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培养工作。建立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完善卫生健康适宜技术研究和推广体系。分类制定医药卫生各领域杰出人才培养与引进制度,形成吸引和激励高层次人才发展的良性机制,引进培养博士100人,硕士500人以上,培养省级医疗卫生领军人才5名以上,青年拔尖人才10名以上。丰富卫生人才总量,年均增加执业(助理)医师800名、注册护士1400名,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以基层卫生人才“招不进、留不住”问题为导向,通过完善基层医生编制、培养与引进、薪酬等制度,壮大发展基层卫生人才队伍。落实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管村用”政策,实施乡镇卫生院“一乡一策”措施;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专家到基层卫生机构多点执业。依托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医疗人才“千人定向培养”计划,做好农村定向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与培训工作,5年内培养配备1000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大力开展全科医生培训,5年内新增培训合格全科医生1000名。

4.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主动融入“数字荆州”建设,健全“智慧健康”管理平台,完善信息标准应用管理机制,推动标准和技术规范在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从源头落实数据标准,加强数据管理,规范数据采集,保障数据质量,确保健康医疗数据的合法、真实、有效、可用。大力加强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应用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公众服务,打通与医保等部门接口,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提高健康服务效率和质量。建设公共卫生及重大疾病预知预警应急体系,加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数据分析、预警、决策指挥,加强智能化早期预警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增强安全技术应用,提升安全运营保障能力。

专栏7信息化服务

“智慧健康”项目:完成荆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成熟建设。

智慧医院项目:实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100%建成“互联网医院”,建立基础服务体系和网络安全体系。

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完成荆州市公共卫生安全及重大疾病预知预警应急体系建设。

5.支持科研创新

健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机制体制,加大科技投入,改善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与政策环境,推动国内外先进理念、技术、方案、模式的应用。与长江大学共建公共卫生研究中心,推进多主体联合技术共攻关,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四)突出重点健康问题,全方位采取干预措施

1.大力实323”攻坚行动。针对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性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精神卫生3类公共卫生突出问题,强化防、筛、管、治、研措施,逐步降低人群发病率、致死率和疾病负担。坚持预防为主,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活动。组织参加健康科普大赛,以赛促建,建立专业的健康科普人才库。强化产前筛查机构建设,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开展精神卫生防治示范区创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强化心理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儿童青少年、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干预。建立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和家庭有机衔接的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逐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广泛开展疾病筛查,推动全市基层心脑卒中单元一体化建设、中医医疗机构心脑卒中中心建设、慢阻肺防治体系建设和06岁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实现县区肿瘤登记工作全覆盖,试点开展3564岁的城乡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完善健康管理体系,促进医防协同,将各防治中心筛查出的阳性患者、高危患者信息准确无误导入信息监管平台,逐步完善回访制度、建立干预机制、发挥监管职能。建立各防治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联动机制,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入研究疾病防控规律,针对致死率、致残率较高的病种,推广普及早见效、快见效的关键技术。针对发病率高、病程长的慢病,提高依从性、达标率,制定专病救治指南和宣教指南。

2.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持续做好艾滋病防控工作,加强以宣传教育和免费安全用具推广为核心的综合干预,对艾滋病人实施“四免一关怀”,艾滋病疫情总体保持低流行水平。建立健全新型结核病防治体系,加强肺结核重点人群、可疑者的筛查,对结核病人实施免费基本药物治疗。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慢性、晚期血吸虫病救治,对在册晚期血吸虫病人实施免费救治,到2025年,全市60%的乡(镇)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加强肺炎、鼠疫、霍乱、流感、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强化重大动物源性传染病源头治理。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

3.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坚持预防为主、重心下沉,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疫情防控全过程、融入社会健康管理全方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巩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成果,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强化病媒生物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环境卫生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4.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以健康县区提档升级,健康乡镇、健康细胞(村、社区、机关、学校、医院等)创建为抓手,完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体系,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资源,打造一批健康教育特色基地。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完善市级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加强医卫融合,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绩效考核机制。深入开展“健康进万家”活动,持续做好健康科普宣传,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开展健康教育服务效果评价,探索有效的健康教育服务效果评价方法。普及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推动荆州市控烟立法,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提高戒烟服务可及性。

5.加强职业健康保护。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强化职业病救治体系建设,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要求设置专门的职业病防治科室,市本级明确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支持建设职业病防治中心,各县(市、区)各明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荆州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以尘肺病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职工健康管理,优化职业病诊断程序和服务流程。落实医疗机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

6.防范因病致贫返贫。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巩固拓展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执行大病专项救治政策和慢病签约服务,持续开展对口帮扶,建立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专栏8重点健康问题改善行动

323”攻坚行动:2022年完成18家基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站的认证达标。完成心脑血管疾病筛查181万人次、慢阻肺高危人群筛查2万人次、中小学生视力筛查2万人次。

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市精神卫生中心专科建设,推动县(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

卫生城市创建行动:江陵县、松滋市、监利市创建全国卫生县(市),实现全国卫生县(市)全覆盖。

健康素养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健康进万家”活动,创建一批健康促进县(市、区),举办健康科普大赛,提升群众健康素养。

(五)突出重点人群,保障生命全周期健康

1.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调整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关爱工作,持续推动计生特困家庭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三个全覆盖”。深入开展“暖心行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计生特殊群体各项奖励扶助政策。抓好人口监测工作,稳定生育人口服务队伍,做好全员人口系统平台操作应用,提高信息反馈的及时率和准确率。

2.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制定托育服务发展方案,到2025年千人口03岁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实施普惠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托市、县妇幼保健机构,为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鼓励医疗机构设立托育服务场所,提供延伸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建成一批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推进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备案。

3.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加强妇女儿童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专科实力建设,完成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发展公益性托育、月子中心服务。建立健全市、县、乡镇三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患儿急救绿色通道,提升孕产妇、新生儿、危重患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和早诊早治率,逐步扩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覆盖面。进一步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婚检率和产前筛查率达到80%以上,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服用率达8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其中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建立覆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和一体化工作机制。实施儿童健康提升行动,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促进,促进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开展儿童青少年眼保健和视力筛查及营养监测。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5%以上、听力筛查率达到8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

4.加强老龄健康服务。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开展便利老年人就医行动,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打造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深度融合医疗和养老行业,支持在纪南文旅区建设医养融合的老年病医院,发展医养、康养服务,提升中心城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实施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着力培育11家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5家重点培育机构,强化示范引领,到2025年,全市取得“医、养”资质、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力争达到40家以上。推广全国安宁疗护试点经验,积极推进安宁疗护与医保政策有机对接,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全市安宁疗护联盟。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加强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加强老龄政策法规宣传,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

专栏9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普惠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建成一批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推进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应用。

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市妇幼保健院迁建改善办院条件,推动县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推进优质妇产科、儿科资源下沉。

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市老年病医院,建成鄂中区域医养中心。各县(市、区)至少有一所医养结合机构,至少有一所医疗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三级综合性医院均设立老年医学科,二级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占比达到70%,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100%,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康养服务。

(六)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塑造人民满意的社会形象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积极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监督体系。重点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院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坚持底线思维,全力抓好纪律建设,加大政治风险的防控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持续优化行业作风。深入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弘扬职业道德、传承抗疫精神,进一步以加强教育引导、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典型事例等方式开展医疗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坚持纠建并举,不断深化行风建设工作内涵,建立行风建设工作常态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从医行为,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引导医疗领域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塑造医疗卫生行业新风尚。

3.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完善医院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不断规范医疗行为,建立医疗质量常态管理机制。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改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出惠民便民措施,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提升服务效率,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持续抓好安全保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生物安全领域国家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定,防范失密泄密风险。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及时妥善化解信访矛盾。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做好容灾备份和常态化应急演练,建立起完备的基础服务体系和网络安全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实施各级卫生健康机构要高度重视卫生健康规划,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准确把握重点任务,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切实可行的专项规划,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抓好措施落实。要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卫生健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创新发展。

(二)完善投入机制,保障事业发展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卫生健康投入政策,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规范政府投资管理。确保卫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稳步增长,并重点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等领域倾斜,支持国家、省级重点专科、科技创新(重点)实验室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卫生健康投入机制。

(三)开展督导评估,确保取得实效。建立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评估机制,以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主要目标达成为重点,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要加强考核督导,推进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并严格落实奖惩,增强规划的硬约束,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政策解读:《荆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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