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商转公”政策出台
办理方式了解一下

政策内容

​为规范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管理操作行为,根据《荆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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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商转公贷款申请对象为商业住房贷款所在地,商转公贷款申请所涉抵押房产均在荆州区域,且住房商贷银行同意提前结清贷款。

    2.申请商转公时账户状态正常,且已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账户余额不低于3000元。

    3.在商业银行已办理用所购自住住房作抵押,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

    4.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期房和现房均可办理“商转公贷款”,出具《不动产权证书》或《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及购房合同、发票。

    5.同意以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所购房屋办理抵押,且该抵押房屋在原商业贷款结清后,不存在第三方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的情况。

    6.同意结清原商业银行个人购房贷款,且有足额资金补足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与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差额部分。

    7.同意公积金中心使用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原商业贷款,及其他与此贷款相关的费用。

    8.同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即银行用于结清商业贷款中间过渡户)

    9.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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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70万元;仅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50万元。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实际可贷最长年限为距离其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

    2、对持湖北省“楚才卡”人员,实行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对荆州市“招硕引博”人员,实行博士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硕士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

    3、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拟转换的商业贷款本金余额(或最后一笔偿还商贷记录的本金部分)减去5000元。

    4、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单边最高为40万元,双边最高60万元;若有一方为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限额按照《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文件执行,即单边50万,双边70万。

    5、贷款利率:

    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

    5年(含)以下:利率:2.35%

    5年以上:利率:2.85%

    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

    5年(含)以下:利率:2.775%

    5年以上:利率:3.325%

    6、还款方式:商转公贷款还款方式,由借款人自发放贷款划款之日的次月起以贷款发放日为每月还款日,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资金按月从借款人及配偶与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扣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当月应还本息时,差额部分从借款人与中心约定的银行还款账户中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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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②契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③商业住房贷款合同;

    ④借款人一类银行卡;

    ⑤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如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全户页及未成年子女户口单页或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⑥借款人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⑦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

    ⑧借款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证明;

    ⑨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

    ⑩银行“直转”的商贷提供“同意提前结清证明”;

    ⑪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非“直转”贷款户提供商贷结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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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科)提交贷款资料原件送审办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提起贷款申请。

    2、收到审批通过短信后,在手机公积金APP上预约合同签订时间。

    3、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还款人夫妻双方、抵押人夫妻双方、携带申请贷款时所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按照预约时间与地点签订借款合同。

    4、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需依据选择的商转公贷款模式,携带结清证明或差额还款证明与银行同意结清证明。并在合同签订后,在中心指定地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中心在不动产中心领取抵押权证后,安排资金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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